**市**区工人村办事处大杨树社区原办公楼挂牌转让公告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 名称 | 标的 数量 | 面积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1 | **市**区工人村办事处大杨树社区原办公楼 | 1 | 82㎡ | 5.42 | 1 | 0.08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出让方:(略)
2.交易行为批准方:(略)
3.资产评估情况:经**市信恒会计服务有限公司**隆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略)评估基准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2、申请(略),也可以联合申请。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交易须知
(一)本次挂牌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略)9时0分至****年 11月21日15时0分,使用数字证书登陆“**公共**交易(hljggzyjyw.gov.cn)下载。
有关手续请查(略)证书的说明》
(三)申请人可(略) 11月21日15时前通过“**公共**交易网”提交竞买申请,并在****年11月21日15时30分前通过交易平台查看是否获得竞买资格。
申请(略):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1)申请书;
(2)法人营业执照(略)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4)受让方为国(略),需提供向国资监管机构的请示及其批复;
(5)公司制(略)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原件扫描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略),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获得竞买资格后,请于(略)5时30分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纳至“**公共**交易网”给定的账户。
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公共**交易网——交易服务大厅——下载中心”《文件费及保证金缴纳——新版》
(四)标的挂牌时间:****年11月22日9时至****年12月2日15时;
二次竞价时间:(略)
四、交易流程
(一)申请人使用数字证书登陆“**公共**交易网”点击“权益类”,选择交易标的,下载挂牌交易文件——在线提交竞买资格申请文件——获得竞买资格后交纳竞买保证金——在预定的出价时间按照交易规则在线出价。
(二)报价规则
1.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略)。
3.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4.在挂牌期间,竞买(略)。
5.有两个或(略),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6.挂牌(略),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电子竞价环节,在竞价时限倒计时开始后,即可继续出价;如没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竞(略),挂牌阶段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7.本次交易设底价,底价在出价结束前严格保密。最高出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最(略),不成交。
(三)申请人对挂牌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挂(略)。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略)
(四)申请人如需现场查看标的物,可于****年10月28日9时至****年 11月21日16时期间通过电话进行预约。
联系人:(略)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必须在报价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略)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公示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足额交纳价款。
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二)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在线申请退回;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可在公示结束后申请退回。
六、(略)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竞买资格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买(略),不可撤回。
(三)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在(略)。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略),挂牌人(略),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方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相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五)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合同的。
(六)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
(七)出让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转让涉及(略)。
(八)**市公(略)。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市公共**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略)
(略)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略)
自然人申请
法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