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站前街与西四环路平交路口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站前街与西四环路平交路口改造工程项目法人和实施主体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站前街与西四环路平交路口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2.2 招标范围:站前街与西四环路平交路口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后续设计服务。
2.3 建设地点:(略)
2.4 设计周期:合同(略)(具体以实际委托日期为准);
2.5 质量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年)完成过同类或(略)。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略)
3.5 外埠企业需按照吉建管〔(略)吉建管〔(略)件办理入吉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成功后方可参与投标。外埠企业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亦需符合吉建管〔(略)件规定;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略),不得参加同(略)。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类似(略):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略)),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略)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10 月 25 日至 **** 年 10 月 31 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市政务中心B区二楼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窗口,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市政务中心B区二楼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4)外省入吉企业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截图上体现企业信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2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执行吉省价收[****]98号文件);
5.3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地 址:(略)
联 系 人:王威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人:徐司伦 联系电话:(略)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略)
监督人:邴工 联系电话:(略)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略)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ccjw(略)@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室
邮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