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关于洛社镇老城区城市更新及重要节点改造设计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略)受(略)的委托,就洛社镇老城区城市更新及重要节点改造设计项目((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略)
洛社镇老城区城市更新及重要节点改造设计项目((略))
二、招标项目简(略)
(一)招标(略)
本项目为(略),本次(略):人民路、新兴东路及中兴西路的街道空间系统及沿街建筑风貌整治的专项城市设计,总面积约61公顷;以及对洛社镇老城区内的主要城市节点及待改造提升地块,包括人民路与312国道交叉口、人民路与新兴路交叉口、人民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沿人民路两侧建筑,城市客厅,镇中公园,社区商业等城市公共空间节点的改造策划及概念方案设计,总占地面积约24万方。具体内容及(略).采购需求"。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略),通过(略),并能满足采购人设计任务书要求。
服务期限:90天内(设计工作开始时间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提交全部设计成果文件,经采购人确认;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无上限。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80万元。
(三)本项目 设定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 280万元。
三、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略)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略)的规定,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6%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略))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6%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四、招标项目需求
(略)内容
五、投供应商(略)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略))]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略)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略),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投标供应商具有甲级城(略)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规划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证书(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专业,请提供《专业(略),以评审专业或学科为准),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19年04月-2019年09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3、投标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略)年09月的磋商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4、信用查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条款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略):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略)规则(试行))。
六、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1)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获取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3)采购文件获取地点:(略)招标部(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4)采购文件售价:(略)
(5)其他相关事项:(略)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略)13:00始;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略)13:30止,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洛社镇人民政府141会议室((略));
投标文件接收人:(略)
其他有关事项:无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洛社镇人民政府141会议室((略));
评审时间:(略)
评审地点:洛社镇人民政府141会议室((略))
其他有关事项:无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名称:(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电话:(略)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邮政编码:(略)
采购单位名称:(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十、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正四副,电子文本壹份。
十一、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次招标 收取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略)
保证金缴纳形式要求:(略)
十二、本公告期限:(略)
十三、其他说明事项:无
有关本次招(略),敬请及时关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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