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28 11:(略)
(略)建设项目固体废物
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略)申请,经审议,我局拟同意(略)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10月28日至****年11月4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略)56-**** 传真:(略)56-****
通讯地址:(略)
一、(略)
项目名称:(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狮群村大环山11-1号厂房
建设单位:(略)
验收监测单位:(略)
二、(略)
(略)建设项目选址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狮群村大环山11-1号厂房,项目租用建筑面积1(略)4平方米,堆场****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新型环保透水砖、路面砖、墙体砖生产,年产新型环保透水砖、路面砖、墙体砖****万件。项目总投资3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年9月,由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于****年12月29日以斗环建表〔****〕77号予以批复。该建设单位委托(略)负责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并于****年6月21日至22日进行现场验收监测。
三、环境保护措(略)
该项目产生的固(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废砖等,(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略)
工况: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车间的生产工况达到75%以上,符合相关要求。
****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