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市梅列区人民法院关于**市三元区荆东工业园38号工业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略)30 17:23:52 **省**(略) **市三元区荆东工业园38号工业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的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特别提示:根据****年最新拍卖规则,网络拍卖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一拍起拍价可在评估价下浮30%以内确定,最多进行二次拍卖。 **省**市梅列区人民法院将于计划网拍时间****年11月30日10时至20(略)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略)com/****/05),户名:**市梅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略)平方米。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元。 瑕疵说明:1、该标的按现状拍卖,部分建筑物未办证,若存在未经合法审批的添加部分导致过户障碍的,买受人需自行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含产权变更)。3、本案拍卖标的现状存在租赁,租期自(略)详情参照附件租赁合同)。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该土地使用权用途及性质详见附件《**三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荆东工业园****星火实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地拍卖准入产业的函》,详细竞买资格及条件请咨询**三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市自然**局,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拍成交付清尾款后所有权变更登记在参与竞(略)记为多人共有(如配偶、子女等) 须在拍卖开始前,将委托竞拍或共同竞拍申请书、有关人员身份证明等材料书面递交我院执行服务中心十号窗口。开拍前无(略),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略)。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同伦拍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其他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同伦拍拍统一安排),有意者请与同伦拍拍联系,联系电话:(略)。暂定于(略)4时至15时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略)。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略),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略)。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略)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其中应由出(略),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的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向我院申请从拍卖价款中退还,买受人逾期未书面申请退还垫付款的,视为放(略)。对于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略)(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市梅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城支行,账号:(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于拍卖成交7日内向法院提供首付款缴清证明,并提交金融机构或中介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交款时间可放宽至30日。贷款未及时发放不能免除买受人的缴款义务,买受人未在30日内将拍卖余款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仍按悔拍处理。)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略)。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略),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略),网址: http://(略)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略)。 ⑴拍卖贷款:如需代办(咨询)过户、相关税费缴纳、银行按揭事宜。请联系 **明房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乔经理,电话:(略),手机:(略),地址**市梅列区列东街明宇大厦二楼。 (2)拍卖贷款:**世纪同创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经理 (略)。地址:乾龙新村19幢七楼21世纪不动产(**商会七楼)。 标的信息摘自**均和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报告编号:(略) 看样、咨询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网址:http://(略)org/ **省**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