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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111F0JL(略)】 房山区良乡镇中心区刘东路道路工程(房山区良乡镇中心区刘东路道路工程、雨水、污水、给水、再生水工程)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房山区良乡镇中心区刘东路道路工程(房山区良乡镇中心区刘东路道路工程、雨水、污水、给水、再生水工程)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审)【****】40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招标 采用 电子化招标投标形式。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房山区良乡镇邢家坞村 (略)米。 概算投资额 **** (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202 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 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监理及其服务,包括道路工程、交(略) 2.6其他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近五年已竣工的道(略)理 监理业绩。 3.2 申请人拟派总监(略),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略)审申请。 3.4 各申请人(略)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5 凡通过本次资格(略),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
4.(略) 本项目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
5.申请投标与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10-31 9:00:00 至 ****-11-4 16:00:0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略)com )投标确认,并保存确认投标成功回执。 5.2凡通过上述确认投标者,请于 (略):00:00 至 (略)6: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略)com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11-18 16:00:00 。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略)com )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6.2逾期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略)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略)gov.cn)上发布,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8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邮 编: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翠柳东街1号-****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电子邮件: | | **** 年 10 月 31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