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公示 | |||||||||||||||||
公示简要说明:(略)公示 一、 采购人名称: (略) 二、 (略)编号: singleSource2019102108813173 三、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四、 采购组织类型: (略)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略) 七、 申请理由: 根据浙财综〔2018〕1号文件《**省财政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第三大点改革内容-第二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第3小点可部分由市场配置**的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稳妥推进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从2018年起,对条件成熟、有财政保障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由其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将财政拨款改为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经费预算由事业单位调整至行政主管部门本级管理,可由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委托并实行合同化管理。其中,采取直接委托的购买服务项目,属于(略)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通过(略)采购方式实施。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市普陀区公共检验检测创新服务中心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市普陀区展茅街道富丹路1-1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根据浙财综〔2018〕1号文件《**省财政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第三大点改革内容-第二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第3小点可部分由市场配置**的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稳妥推进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从2018年起,对条件成熟、有财政保障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由其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将财政拨款改为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经费预算由事业单位调整至行政主管部门本级管理,可由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委托并实行合同化管理。其中,采取直接委托的购买服务项目,属于(略)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通过(略)采购方式实施。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略)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传真: (略) 地址: **市普陀区**昌正街169号商务中心3号楼西6楼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略) 联系人: (略) 监管部门电话: (略) 传真: 0580-(略) 地址: **市**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5号楼 附件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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