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大足区香(略)(一期)景观灯饰工程已由(略)为重庆市大足区泰禾土地房屋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略),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足区香国公园项目(一期)景观灯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略)。 2.项(略) 2.1 工程名称:大足区香国公园项目(一期)景观灯饰工程; 2.2 建设地点:(略) 2.3 工程规模:五星华府24号/25号楼、帝师桥、香霏阁、玻璃桥、玉带桥等周边景观灯饰的电线电缆敷设、控制系统超五类网线敷设、配电箱装配、灯具安装调试、智能云控平台控制系统开发及安装,项目投资约 17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大足区香国公园项目(一期)景观灯饰工程(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计划工期:(略) 3.投标人资(略)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略) 3.3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按照渝建发【(略)执行。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按照渝建发【(略)的要求办理入渝信息报送且为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中的企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拟派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登记人员。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略)gov.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略)gov.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用,每个(略),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及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略)7:00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 投标(略) 5.1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2019 年11月21日10时至11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略)大厅【地址:大足区市民中心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略)gov.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略)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泰禾土地房屋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罗汉大桥旁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http://(略)gov.cn/zbgg-5-(略)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