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略)就第三季度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活动宣传物品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略):第三季度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活动宣传物品(YLZC2019-J3-90558-GXJN )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采购第三季度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活动宣传物品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略)。
合同履行日期:(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完成)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9年10月28日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略)gov.cn)、中国**政府门户网((略)gov.cn)、**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略)gov.cn/)。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略)
谈判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略)
采购人代表:(略)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成交供应商地址:(略)
(略))
主要成交标的信息:采购第三季度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活动宣传物品1项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略)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 (略)
联系人:苏荣杰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址:**市**旺瑶村**市地委职工住宅7栋5号
项目联系人:李奇睿 联系电话:(略)
3、监督部门: **市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 (略)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或受委托代理机构(略)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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