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医院新技术新业务设备购置项目(第三批)(项目编号:hctj(2019)01028)更正公告1
**** 新技术新业务设备购置项目(第三批)(项目编号:****)更正公告1 受 **** 委托,****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新技术新业务设备购置项目(第三批)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新技术新业务设备购置项目(第三批) 2.采购项目编号:**** 3.首次公告日期:2019-10-30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内的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将获取招标文件的结束时间更正为2019年11月14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正为2019年11月28日上午09:30时。 2.更正日期:2019-11-07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翟东霞 2.联系电话:181****6409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2.采购人地址:**道 403 号 3.采购人联系人:张晶 4.采购人联系电话:****0403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中北大道**节能大厦26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1****6409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000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26.com 6.****银行:中国银行**南二环支行 7.****银行账号: 102****36850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或 **** 项目内容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和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公告链接: 附件下载: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 2019年11月7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新技术新业务设备购置项目(第三批)(采购项目编号:****)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19年11月07日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