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104五河淮河特大桥及接线工程养护工区10KV配电施工工程(略)1招标公告
推送时间:2019-11-08 10:26:54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国道G104五河淮河特大桥及接线工程养护(略) 项目编号:(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项目性质:(略) 项目地点:(略) 实施时间:(略) 项目内容:养护工区内10KV架空绝缘导线架设,户外真空开关安装,200KVA箱变安装等施工 项目范围:(略) 项目规模:养护工区内10KV架空绝缘导线架设,户外真空开关安装,200KVA箱变安装等施工 采购预算:(略) 资金来源:(略) 采购方式:(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企业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但不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略)同时具备(略)。 (二)项目经理要求 1、资质:(略) (三) 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前两年内未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及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三)信誉要求: 1、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限制投标的(以行政处罚决(略)),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供应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查询为准。 3、根据蚌埠市《关于建筑工程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政处罚与招标投标联合惩戒的通知》(蚌政秘﹝(略)规定,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在一年内同一项目被本市相关部门两次处罚的,自第二次处罚发文之日起三个月内不接受其投标;在一年内同一项目被本市相关部门三次处罚的,自第三次处罚发文之日一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4、供应商所属(略),不影响供应(略)。 (四)联合体投标:(略) 三、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下载时间:(略) 2、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 供应商投标前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后;登录“http://(略)gov.cn”,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供应商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四、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公告发布时间:(略) (2)开标时间:(略) (3)开标地点:(略)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略)。 2、采购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500元,以电子档形式出售,售后不退。采购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略)(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中国(略)。 3、供应商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国道G104五河淮河特大桥及接线工程养护工区10KV配电施工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供应商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本项目采(略),以供应商注册(略),供应商需确保其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5、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的,按该条规定给予处罚。 6、特别说明:(略)项目开标时,供应商在互联网上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六、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供应商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具体见“下载专区”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略)。 2、制作技术投标文件时插上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系统注册信息中挑选审核通过的相关材料,未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对应栏目的材料不予采信。 相关材料及对应栏目是指: ①企业各类证件信息,上传到对应栏目为“基本信息”。 ②企业(人员)业绩信息,上传到对应栏目为“企业业绩”。 ③企业获奖奖项信息,上传到对应栏目为“企业获奖”。 ④企业银行资信、ISO等各类证书,上传到对应栏目为“企业各类证书”。 ⑤技术负责(略),上传到对应栏目为“项目管理人员”。 ⑥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项目负责人,上传到对应(略)。 3、供应商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报价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略) 4、本项目供应商需采用最新版报价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供应商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七、本项目(略),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一次性提出,公示结束后不予(略),举报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qq.com(邮件不得署名)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蚌埠”党政门户网、蚌埠市信息公开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_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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