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集镇洪新村道路主干道路灯采购安装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本项目对外公开招标,凡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编号:鲍集镇洪新村道路主干道路灯采购安装工程 (****)
(2)工程地址:洪新村道路主干道,
(3)工程规模:路灯采购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4)建设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工程量清单 | 需采购安装路灯55盏;挑壁灯1.5米,60WLED白色光源,热镀锌材质; 锥形水泥杆,非预应力55根,10m; VLV2x16**标电缆2500m; 联合金具(两合抱箍)热镀锌55件(200mm); 钢绞线(直径10mm)镀锌2200m; 金具拉线镀锌2套; 50x60水泥拉盘2只; 40x50不锈钢配电箱四只; 路灯控制器四件; PVC32mm,50米,16根; |
二、投标人须知:
(1)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
a: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c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
(2)有关费用:报名费为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本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现金用信封密封,开标时带入会场,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不签订合同视为放弃,履约保证金不退。
三、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取最高限价,低于最高限价且价格最低中标(现场无声写价) 。报价含税金、运输、安装、调试、售后、培训等相关一切费用,高于限价的报价无效。如出现中标者报价相同的,报价相同的重新报价。如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有第二候选人中标,以此内推。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开据正式发票结付工程款95%,剩余5%在一年后工程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五、工程期限与质量要求:
中标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工。延期一天罚中标方300元,以此类推,最高罚款为合同价的10%。工程按招标要求以招标方验收通过为合格。
六、其他条款
1、为了更好更快实施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对施工现场实地勘测,必须服从招标方管理。
2、投标人应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工程量测算报价。
3、中标方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章规定,一切安全事故及产生的后果与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概与发包人无关。
4、合同签订后两日内不进场施工,作弃标处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5、工程竣工验收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管部门(村建、资产部门)。
七、报名截止时间:
请投标人于2019年11月8日至 2019年 11月15日17 时(节假日除外****中心。
八、开 标 时 间:2019年11月19日 14:45
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中心一楼会议室。
招标人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8****3729
报名地点:****中心 程先生 180****7301
****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