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龙江镇环保垃圾房建造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发包人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发包。 2.项目(略) 本发包项目估价为: 60 (万元) ,工期: 30 日历天。 项目概况:环保垃圾房美观,且具有防水防漏的特性,方便环(略),为规范我镇垃圾桶的设置,完善我镇的垃圾收运系统,经前期调研,我分局决定因地制宜在东华路、人民路、丰华北路、文华路等人流和商铺较为密集的主干道路设置10个三卡环保垃圾房,并提供单个环保垃圾房的正式图纸到我分局备案。 3.预选(略) 3.1 法人资格:预选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预选承包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或以上资质。 3.3 预选承包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预选承包人必须是龙江镇小额工程预选承包商库的入库承包商。 4.选定(略) 本项目选定承包商办法采用龙江镇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信用优先随机选定承包商办法。 5.发包文(略) 4.1凡有意参加承包的入库承包商于(略)在龙江镇政务网站“发包采购”栏下载发包文件(详见本发包公告附件,逾期将不能下载) 开标日现场报名需提交资料:(略) 6. 随机选定承包商会议 6.1随机选定承包商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略) 6.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层开标2室。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发包人将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所有符合本工程承包的入库承包商。 6.3出席人员:预选承包人(略)(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包资格。对于缺席或未按时签到的预选承包人由镇交易中心作好记录,并按《龙江镇小额工程预选承包商库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或处理。 7.其他相关说明 7.1 本工程承包无须提交承包担保。 7.2 本工程承包无须提交承包文件。 7.3 关于本工程的任何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由镇交易中(略)。 7.3本公告由发包人负责解释,发包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 地 址: 邮 编: 发包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略) (略) 附件:(略)
附件:附件6-2_龙江镇-信用优先随机选定法施工发包文件及合同范本(50-100万).doc 附件:环保垃圾房-三卡(略)[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