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 **** 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11月6日就**县**美城小区监控系统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县**美城小区监控系统(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内容: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项目基本概况 |
1 | **县**美城小区监控系统设备安装 | 一批 | 设备在**县**美城小区使用。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交付使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年10月24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n)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年11月6日
磋商地点:********公司(**市**区****花园·巴塞香墅619号)评标室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折建章、陈儒、阳雄洲。
监督人员:黄家宝、莫 健、莫 勇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 | **县龙头岭开发小区“和谐康城”8幢半地下层19号 | 伍拾万零捌仟捌佰捌拾捌元整(¥:****.00) |
主要成交标的基本信息:详见附件
六、代理服务费:****元,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
地址: **市**县灵西路24号
联系人: 阳主任 联系电话:180********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花园·巴塞香墅619号
项目联系人:王榜 联系电话:****-****387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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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