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玉溪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采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略)受(略)委托,对玉溪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采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玉溪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采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二次)
2.2项目编号:(略)
2.3采购内容:对320家用人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要求”。
2.4采购预算价:(略)
2.5检测要求:(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3.3供应商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以上资质;
3.4供应商具有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实验室,并通过计量认证项目,具有有效检测项目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
3.5供应商具有规定的实验室检验及现场监测设备,仪器设(略)
3.6供应商经培训合格的并持有效培训合格证的专职技术人员(包括评价、检测人员) 不少(略),专业技术人(略)
3.7 近2年内开展过类似监测工作。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磋商申请。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于(略)至****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4:30分~17: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略)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5号A座国都假日酒店二楼)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4.2满足资格要求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略));
(3)具有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实验室,并通过计量认证项目,具有有效检测(略)(CMA) (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略)(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五、磋商响应文(略)
5.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11月18日15时00分,地址:(略)玉溪分公司开标厅(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5号A座国都假日酒店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6.1磋商文件递交时间:(略)4:30时~15:00时(北京时间)
6.2磋商时间:****年 11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6.3磋商地点:(略)玉溪分公司开标厅(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5号A座国都假日酒店二楼)。
七、(略)
本次公告同(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玉溪分公司地址:玉溪市红塔(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