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对**区颛桥镇南庙泾河道整治工程前期电力管线搬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2) 具有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该项目负责人以投标人提供的真实有效且盖章的《投标人员情况表》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招标编号的工程分期施工的除外)(4) 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第七条“其他事项----备注”);(5) 按照《**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承诺证明;(6)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区颛桥镇南庙泾河道整治工程前期电力管线搬迁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9-3181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区颛桥镇南庙泾河道整治工程-前期电力管线搬迁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工作:工程实施内容包括上述工程内容的实施以及项目权属单位的审批、验收及权属单位确认等一切相关手续。
5、交付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6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780000.00元(国库资金:78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11-09 13: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1-16 13:00:00截止,登录 **政府采购网 (http://www.****.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时的自然人身份证;2、具有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书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该项目负责人以投标人提供的真实有效且盖章的《投标人员情况表》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招标编号的工程分期施工的除外)证书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详见第七条“其他事项----备注”);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注:以上材料均需为原件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1-09 13:00:00至2019-11-16 13: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报名材料除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外还需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需携带相关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连续6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记录及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市**区**路169号新发展大厦11楼现场进行报名。网上提交报名资料后请尽快联系代理机构人员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验证,通过现场验证的供应商方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或所携带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办理。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1-29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11-29 13: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市**区春都路216号4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市**区春都路216号4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投标文件一正一副(纸质文件)并密封,另行单独密封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光盘或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格式须为word格式),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仅作备查使用;(2)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带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并备好无线上网设备(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政府采购网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请有意向****政府采购网进行本项目报名并现场验证。2、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网上上传,打印投标回执。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上传的投标人,其书面投标文件不予接收。3、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备注: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需上传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 地址:**市**区颛盛路18号 | 地址:**市**路169号新发展大厦11楼 |
| 邮编:201108 | 邮编:200070 |
| 联系人:施海霞 | 联系人:程璐 |
| 电话:****2885*412 | 电话:133****0740 |
| 传真:****2885*412 | 传真:****12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