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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ZLZB-2019-1109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09日 | ||||||||||||||||||||||||||||||||||||||||||||||||||||||||||||||||||||||||||||||||||||||||||||||||||
(略)征求意见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略)受(略)的委托,对(略)进行招标,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单位于2019年11月9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相关内容,现将论证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预算:(略) 四、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略)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略)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 经专家共同认定:九原大道通道绿化工程项目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执行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及《新绛县县城绿地系统规划》方案,能够实现提升新绛县通道绿化的档次和水平,达到提高新绛县森林覆盖率,加快生态绿色美丽新绛建设步伐的目的,能够满足项目实施的技术、服务等需要。建议项目的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以合同形式约定。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如果对论证公示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略))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附件:(略)
(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