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略)
瓯自然资告〔(略)
经建瓯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瓯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等(详见下表):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 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 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米) | ||||||||
****- J07号 | 建瓯市首元路5号地块 | ****.3 | 住宅(略) 普通商品房用地 | >1.0 且 ≤2.5 | ≤30% | ≥30% | <80 | 70 | **** | **** | 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倍数 |
备注 | 宗地用途及出让年限: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用地,出让年限70(略),出让年限40年;以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用地为主。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时间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土地利用条件及其它约定
1.竞得人必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项目需集中(略),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且不大于****平方米,单一产权,可整体销售和转让,不可分割销售或转让。竞得人要先行开发建设该座零售商业和其他商务用房大楼,待该楼主体工程封顶后,市住建部门才给予办理商品住房项目的销售许可手续。
3、其他土地利用条件按瓯自然资规〔****〕36号文件要求执行。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略)。申请人可(略),到建瓯市樟树下20号三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年11月8日至****年11月27日,到建瓯市樟树下20号三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略))。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11月28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建瓯市紫芝街46号(略)进行。
地块拍卖时间: (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建瓯市樟(略)
建瓯市紫芝街46号(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吴先生 (略)
开户单位: (略)
开户行: (略)
帐号: **** **** **** **** 5
开户行: (略)
账号:**** **** **** **** ****
开户行: (略)
帐号: (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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