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文化和旅游局大连地铁车厢广告宣传定点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略)大连地铁车厢广告宣传定点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11-11
(略)大连地铁车厢广告宣传定点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 ||||
(略)受(略)委托,拟就(略)大连地铁车厢广告宣传定点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对本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书面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 ||||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 ||||
1、采购人: | (略) | |||
2、项目名称:(略)大连地铁车厢广告宣传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 ||||
3、预算金额(万元):(略) | ||||
(二)拟采购标的说明:(略) | ||||
(三)拟采购单一(略) | ||||
为了加大旅游宣传力度,展示城市形象,提升我市旅游知名度,打造庄河城市品牌,将我市民俗、文化、旅游、农业、海洋等资源合理整合,进行品牌宣传,拟在大连地铁1号线、2号线车厢内的车厢看板、拉手、车贴广告等及大连地铁1号线车厢内全景包列媒体,不定期投放庄河旅游宣传广告,广告宣传费用每年不超过(略)万元。 近两年来,通过积极“走出去”宣传推介,以及与交通新媒体开展的多次的有效合作,有力的提升了庄河旅游对外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取得了宣传造势的良好效果,****年10月18月,大连地铁1、2号线48列列车车厢广告七年经营权转让项目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大连众恒联合传媒有限公司经过41轮竞价成为受让方,大连众恒联合传媒有限公司作为受让方,授权(略)独家销售大连地铁1、2号线车厢内旅游行业(政府所做的旅游及旅游活动宣传)广告,故申请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 “(略)”处采购该项目。 | ||||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略) | ||||
① 论证意见: | 为了加大旅游宣传力度,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庄河市旅游知名度,打造庄河城市品牌,将我市民俗、文化、旅游、农业、海洋等资源合理整合,进行品牌宣传,拟在大连地铁1号线、2号线车厢内的车厢看板、拉手、车贴广告等及大连地铁1号线车厢内全景包列媒体,不定期投放庄河旅游宣传广告,广告宣传费用预计每年不超过(略)万元。 论证专家结合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论证后确认,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止,(略)具有大连地铁1、2号线车厢广告的独家代理权,故该项目只能从 “(略)”处采购。 鉴于上述情况,(略)大连地铁车厢广告宣传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基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适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供应商推荐为“(略)”。 | |||
② 论证人员: | (略) 1 贾连军 大连奥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高工 2 韩作礼 大连陆军学院(略) 高工 3 胡丹赤 大连鑫凤凰传媒有限公司 高工 | |||
(五)拟定的唯(略) | ||||
1、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 (略) | |||
2、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中(略) | |||
(六)公示期(不少(略)) | ||||
****/(略) | ||||
(七)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如有) | 无 | |||
联系人: | 无 | |||
电话: | 无 | |||
传真: | 无 | |||
地址: | 无 | |||
2、采购人: | (略) | |||
联系人: | (略) | |||
电话: | (略) | |||
传真: | (略) | |||
地址: | (略) | |||
3、采购代理机构: | (略) | |||
联系人: | 王津 | |||
电话: | (略) | |||
传真: | (略) | |||
地址: | (略) | |||
4、财政部门: | ||||
电话: | (略) | |||
传真: | (略) | |||
地址: | (略) |
附件:
(略)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