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时间截止于11月14日催缴发票的通知
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时间截止于11月14日催缴发票的通知
****-11-11
各相关供应商:
请按照附件明细开具相应税率发票,于****年11月14日前送至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中心。逾期不交票的,将按照合同相(略)。务必按公(略)(不含税)为依(略),以免影响付款。
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供应商服务水平,我公司已推出供应商上门服务,即顺丰速运邮寄发票业务,详情请到供应商大厅咨询或持续关注后续通知。
注:发票请(略)(国网**采购专区订单无需登记发票);发票专(略)。
考核依据:
1、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合同承办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到货验收原则上应在到货15日内完成。到货验收单物资规格、数量必须与现场实际到货保持一致。项目单位在物资到货后(完成到货验收单签署)30日内(略)。
2、根据《合同条款》相关规定:卖方应及时开具合同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到货验收手续办理完毕后30日内且增值税专用发票(略)。每逾期1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应送达发票金额1‰的违约金。
附件: 附件1:(略)
附件2:税总****年45--附件--税务编码.xls
附件1:(略)
附件3:****年11月11日公告应交发票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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