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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县中医医院搬迁工程二次装修工程(手术室、ICU、产房、放射科、检验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略)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兰县中医医院搬迁工程二次装修工程(手术室、ICU、产房、放射科、检验科装饰装修工程)已由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兰县中医医院搬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河发改审批【(略)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东兰县农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招标编号:(略) 报建号(如有):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略) 合同估算价:(略)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定额工期180 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经审查备案的(略),详见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略) 设计单位: (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备注:招标(略)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略)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略)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近 3 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造价达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略)(符合桂建管﹝****﹞17号和桂建管﹝****﹞25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略)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略)(试行)》(桂建发【****】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4. 投标报名潜在供应商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略)com/)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年11月11 日发布公(略):30止。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时间:(略)布公告之日起至(略)7:30止。 5.2售价:(略) 5.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略)com/)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下载招标文件回执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年12月3日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金城江区城东新区肯旺桥西侧北面市工人文化宫办公大楼五楼),并同时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下(略)须密封,单独提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委托时提供),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年12月 3日8时30分至9时30分。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本次招标将于****年12月3日9时30分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略)人文化宫办公大楼五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8.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9.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10. 发布(略)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略)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略)gov.cn、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略)com(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11. 交易服务单位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12. 监督管理部门东兰县卫生健康局 (略) 13.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东兰县农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略) 地 址:东兰县东兰镇曲江路206号 地 址:广西南宁市金凯路26号 邮 编:(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略) 传 真: (略) **** 年 11 月 11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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