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设备采购四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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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设备采购四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设备采购四标段招标人为(略),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四标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略)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设备采购四标段 2.1.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平泉市) 2.1.3、建设规模:渗滤液处理规模100t/d,主要是杨树岭镇垃圾集中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建设。 2.1.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1.5、供货周期(工期): 120日历天 2.1.6、质量要求:合格 2.1.7、资格审查方式:后审 2.1.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9:00至(略)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网址 (略)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略) 本次招标(略)平台(平泉市)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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