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空气微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需求论证公示
彭州市空气微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需求论证公示
****-11-11 17:(略)
各潜在供应商、(略):
(略)拟采购“彭州市空气微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现将此事项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需求论证代理机构:(略)
三、采购项目名称及预算金额:彭州市空气微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本项目预算金(略)。
四、采购方式:(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略)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略)。
六、专家组论证意见:(略)
希望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提出有效意见,在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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