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医院会议大厅LED显示屏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项目编号: (略) 招标方式: (略)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年09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开标日期: (略) 中标供应商名称: (略)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 (略)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LED全彩显示屏,创彩光电 ,24平米,****元/平米,供货期:30个日历天 。 评审委员会名单: (略)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 (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机构名称:(略) 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112号万豪广场A座****、**** 项目负责人: 吕梅 联系电话: (略) 收费标准: (略) 公告期限:(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6楼,联系电话: (略)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南陵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略)(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略) 5、对(略),无法提供合法来(略) 三、业绩及其他 业绩情况:(略) 废标情况:芜湖市东(略),该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第一项*9、*13,第二项*13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依据条款: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任何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为无效投标,处理意见:废标。 特此公告。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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