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洋县谢村镇夏家村易地搬迁安置点(略)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洋县谢村镇夏家村易地搬迁安置点(略)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人名称: (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洋县谢村镇夏家村易地搬迁安置点(略)工程1批
项目概况: 场地平整193.21㎡,场地硬化409.07㎡,管道铺设196.86m,2#化粪池1座,M7.5浆砌挡墙92.94m3。(详见施工图设计)。
项目用途: (略)
采购预算: (略)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①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及营业执照; ②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工程; ④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⑤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略);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略);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 6.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1-13 08:30:00至2019-11-19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略)
3、文件售价:
每套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注:经办人持企业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到(略)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略)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投标地点:(略)
3、开标时间:(略)
4、开标地点:(略)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
2、开户名称:(略)
3、开户银行:(略)
4、账 号:(略)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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