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以下称代理机构)受(略)(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其(略)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预算:(略)
四、项目需求:(略)
五、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略)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广告设计、制作、展览展示服务、装饰装潢设计等内容)。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6、关于资(略)(格式参见第八章)。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磋商。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略),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若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港闸区人民政府网。
非招标人原因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港闸区人民政府网。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略)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略),并由该(略)。
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11月25日14时30分(以开标室投影仪显示时间为准)。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市江(略)心开标室(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磋商保证金
1、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略)
2、投标保证金仅限银行汇票的方式递交,不接受其他方式的递交,同时投标保证金单据原件由投标人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给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略),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供应商名称。
3、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 户:(略)
开户行: (略)
账 号:(略)
4、(磋商保证金不得密封在响应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辰 联系电话:(略);
公管办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略);
监督联系人:党风室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市崇川区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层
联 系 人:陆语石 联系电话:(略)
邮 箱:(略)@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