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公安局2019-2(略)”零配件优惠率得分内容变更及延期开标的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局委托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招标的“巴东县公安局(略)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零配件优惠率得分”存在错误描述,现对该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并延期开展开评标活动。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中评分标准为:
评审 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投标 报价 | 40分 | 投标报价得分=零配件优惠率得分+工时费优惠率得分 1、零配件优惠率得分(满分20分) 零配件优惠率得分=(1+投标零配件优惠率/1+评标基准零配件优惠率)×20,评标基准零配件加价率:(略) 2、工(略)(满分20分) 工时费优惠率得分=(1+投标工时费优惠率/1+评标基准工时费优惠率)×20,评标基准工时费优惠率:(略) |
现将上述内容更正如下: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40分 | 投标报价得分=零配件优惠率得分+工时费优惠率得分 1、零配(略)(满分20分) 零配件优惠率得分=(1+投标零配件优惠率/1+评标基准零配件优惠率)×20,评标基准零配件优惠率:(略) 2、工时费优惠率得分(满分20分) 工时费优惠率得分=(1+投标工时费优惠率/1+评标基准工时费优惠率)×20,评标基准工时费优惠率:(略) |
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条第三项报价要求中“2、报价由零配件加价和工时费优惠两部分组成。”更正为“2、报价由零配件优惠和工时费优惠两部分组成。”
3、由于招标文件有重大变更,影响了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制作,且在招标期内发布了变更公告,为满足公告发布时限的合法性,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19年11月28日9:30(11月28日8: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变更为:2019年11月28日9:30时。
巴东县公安局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