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略)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招标(采购)方式:(略)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略)
开标(采购)日期:(略)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友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略)中凯景湖豪庭39栋2单元404室
中标(成交)总价:大写壹拾叁万柒仟玖佰元整(¥:(略).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企业业绩明细表详见附件
小型企业投(略)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详见附件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略)
招标(采购)人名称:(略)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 (略)巢柘路南峰北苑B2栋102室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照(略)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略)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巢柘路南峰北苑B2栋102室,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略)。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龚礼,联系电话:0551-8233929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略)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略)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略)
2019年11月13日
附件:招标文件、企业业绩明细表、小型企业投标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