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大余县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大余县南安镇梅国北路金地锦城B-8号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公告时间:(略)13 14:50:20 竞 拍 公 告 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将于(略)0时至(略)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大余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略)com/(略)),户名:大余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平方米,一楼一厅一卫一车库、阁楼一卫一厨一厅、二楼三房一卫一阳台一厅、三楼一房一卫一露天一阳、顶层一露天,房屋为砖混结构、土地性质为出让,该房屋为中等装修房,房产证号:赣房权证余字第(略)号、余国用((略) 起拍价为76.888万元,保证(略),加价幅度为0.7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略))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大余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大余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在标的所在地展示,有意者请与大余县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或自行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对上述标的权(略),请在竞价程序开始3日前向本院申报、联系。 七、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期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自行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略)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竞得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汇入本院账户(收款单位名称:大余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余支行,账号:(略)-(略)),由网拍平台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略),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廖) (略)(刘) 监督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 (略) 详细信息可在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略)gov.cn) 上查询。 大余(略) ****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