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城区南水北调供水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结果公示
平顶山市城区南水北调供水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略)午9时(北京时间)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城区南水北调供水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编号:(略)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略),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勘察费为招标控制价的98%;设计费为招标控制价的98%
项目负责人:(略)
证书编号:(略)
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提供勘察设计成果,后续服务延伸至工程竣工验收。
质量要求: (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投标报价:勘察费为招标控制价的97.5%;设计费为招标控制价的97.5%
项目负责人:(略)
证书编号:(略)
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提供勘察设计成果,后续服(略)。
质量要求: (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 (略)
投标报价:勘察费为招标控制价的99.2%;设计费为招标控制价的99.2%
项目负责人:(略)
证书编号:(略)
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提供勘察设计成果,后续服务延伸至工程竣工验收。
质量要求: (略)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9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不少于3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略),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略)。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 系 人:赵先生 监督电话:(略)
邮编:(略)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略)(鹰城广场对面)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略)
地 址: 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70号院(鹰城广场对面)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艾先生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略)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