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中标结果公示 |
【信息日期:(略) |
窗体顶端 (略)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招标方式:(略) 投标邀请书发出日期:(略)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略) 中标金额:(略)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服务范围:(略)。 评审委员会名单:(略)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 (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3436号千城大厦7楼 项目负责人:(略) 收费标准:(略) 收费金额:(略) 公告期限:(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3436号千城大厦7楼,联系电话:1860565585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阜南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略)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略)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略)(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略),无法提供(略) 三、其他 特此公告 (略) (略) 窗体底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