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略),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略),应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或提供银行(略)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略));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