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略)受(略)(以下简称 采购人 )的委托,对(略)2020年**、**、**、**销售管理部宣传及网点物料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2. 项目概况2.1 项目编号:O(略);
包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采购预算(万元) |
A | **管理部采购项目 | 1 | 项 | 21.2200 |
B | **管理部采购项目 | 1 | 项 | 22.9000 |
C | **管理部采购项目 | 1 | 项 | 8.1400 |
D | **管理部采购项目 | 1 | 项 | 11.5000 |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一个或多个标包,响应文件按包号分别制作、密封。具体(略)第五章 项目需求 。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标包内容进行整体、完整报价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略)。
2.3项目完成时间:(略)管理部要求时间,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
2.4项目实施地点:(略)管理部指定地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
2.5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前对已获取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查询在此期间之前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如果查询到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略),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时间,下同),携带介绍信(原件)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至(略)办公楼5楼503室(**市人民西路328号)获取纸质磋商文件。
4.2 纸质磋商文件售价600元/包,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1月28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时间)。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9年11月28日09时30分(**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略)综合楼二楼第4评标厅(**市人民西路328号)。
5.3逾期送达(略),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略)。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 (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开 户 行:(略)
银行账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