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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繁昌县班班通等设备更新采购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年繁昌县班班通等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略)
招标方式:(略)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10月16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日期:(略)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略):芜湖市镜湖区东方龙城(略)
中标金额:(略)
主要中标或者(略):互交大屏、希沃F70EC、117台、****元、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完成供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 (略)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机构名称:(略)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南翔云集文化商业街3#29层
项目负责人: 赵青春 联系电话: (略)
收费标准: 公管【(略) 收费金额: ****元
公告期限:(略)0时00分00秒至(略)0时00分00秒(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芜湖市东方红郡小区37栋3单元301 ,联系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略):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略)
2、采购人(略)(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略)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1、合同名称:(略)****班班通等设备采购,签订金额:****元,签订时间****年10月12日,采购人:(略)
2、合同名称:****年繁昌县班班通等设备更新采购,签订金额:****元,签订时间****年11月21日,采购人:(略)
2、合同名称: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年教学设备采购,签订金额:(略)元,签订时间****年9月17日,采购人: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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