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医院****开发区院区****医院建设项目病案数字化管理系统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医院****开发区院区****医院建设项目病案数字化管理系统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悦霖、刘莎
项目联系电话:010-****5055-195/1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市崇文门内大街后沟胡同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丁老师 010-****57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石悦霖、刘莎 010-****5055-195、173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4层406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人目前使用的病案数字化管理系统由****自2009年开始定制开发,一直沿用至今。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采购人目前使用的病案数字化管理系统由****自2009年开始定制开发,一直沿用至今。本次病案数字化管理系统升级项目建设内容是基于原有病案数字化管理系统进行功能升级,须与原有系统的架构、源代码和数据结构无缝对接,此定制系统涉及的上述升级服务内容不可拆分。为了保证现有病案数字化管理系统升级后的稳定性,需要由****继续提供升级服务。
鉴于上述原因,****是唯一符合采购人建设要求的供应商。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京财采购〔2014〕263号文的有关规定,申请将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市**区**乡半壁店村惠**街1008-B四惠大厦4层4021W-4025W房间
五、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示期: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2日。在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联系地址:**市崇文门内大街后沟胡同17号
采购人联系人:丁老师
采购人联系电话:010-****573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市**区**南路六号京城大厦A座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石悦霖、刘莎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5055-195、173
市一级预算单位名称:****中心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10-****0872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