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察右后旗土牧****工业园****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察右后旗土牧****工业园区于 **** 年规划建设,现已成为**市重点皮革及****基地。察右后旗土牧****工业园****园区西北角,目前污水规模为****m3/d,****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提标改造项目设计规模为****m3/d,另外增加消毒、除臭等工艺,****处理厂的出水水质满足《****处理厂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标准要求。
本次提标改造项目新增总投资****.98万元。
二、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 田源源
电 话:186********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电话:****-****580
邮政编码:****
传真:****-****480
联 系 人:张女士
E-mail:****@qq.com
四、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com/s/12xlaOM1fa4MSz8gFJ-OhxA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年11月15日至****年11月28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具体的要求;
2、您认为本项目对您有哪些影响?您关注哪些方面的影响;
3、从环保角度考虑,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4、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意见反馈
自公示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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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
****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