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略)于2019年11月13日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韶关招标采购网(http://www.sgzbcg.com/) 上发布的韶关市图书馆2019年风度书房图书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40200-201911-218002-0023)的公开招标公告,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更的原因,现将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第11-12页内容 “(六)采购项目交货要求3、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采购人(略)。
(2)、中标人与采(略),中标人完成了本项目所有工作量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0%。
(3)、中标人完成了本项目所有工作量,在采购人质检过(略),采购人向中标人无息退还10%的履约保证金。
(4)、结算价=图(略)。
(5)、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
4.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变更为:
“(六)采购项目交货要求3、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向中标人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据或相关凭证。
(2)、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完成了本项目所有工作量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略)。
(3)剩余合同总额的45%于2020年度韶关市财政局下达该项目资金后支付。
(4)、中标人完成了本项目所有工作量,在采购人质检过程中达到采购人要求与最终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无息退还10%的履约保证金。
(5)、结算价=图书标价×投标人投标图书折扣率。
(6)、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
4.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二、招标(略)。如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招标公告和招(略),仍按原招标(略)。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谭小姐 联系电话:(略)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华科城莞韶双创(装备)中心办公楼5楼
联系人:王俊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邮编:(略)
(三)采购人:(略)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邮编:(略)
特此公告。
发布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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