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应答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或为依(略)。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略)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应答人为非(略),应具有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须提供上述证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针对本项目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截屏,或已开具的类似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与本项目其他应答供应商存在相同的自然人持股股东,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提供应答人关联关系等情况申报表,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人代表、股东信息等信息)的截屏。
2.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略)、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截止日起向前推算)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串标、骗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在最近三年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应答资格的,被认定存在串通应答、骗取中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因违反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定(修订)》须禁止合作的。不存在第五章评审办法第5.3.1.2条(略)。
2.5 营业执照经营(略):通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服务等信息技术服务相关范围。
注:须提供有效期(略)。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提供非联(略),格式自拟。
2.7 其他要求: (略)
以上资格要求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比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