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宝鸡市新型智慧城市·应急管理平台顶层设计(2019年—2022年)》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市新型智慧城市·应急管理平台顶层设计((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二、(略):HCZB(BJ)2019-ZC-CS018(二次)
三、采购人名称: (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宝鸡市新型智慧城市·应急管理平台顶层设计((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1项
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为针对(略)现有管理系统进行重新设计与升级,采购一家具有专业设计能力的设计单位。
项目用途: 宝鸡市新型智慧城市·应急管理平台顶层设计服务
采购预算: (略)
六、投标供(略):
(1)基本(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通信或电子信息专业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半年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连续半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发售期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略)); 2、(略)司法部关于(略)(财库【(略));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略));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略)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略)9:00:00至(略)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略)
3、(略):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套。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略)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投标地点:(略)
3、开标时间:(略)
4、开标地点:(略)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
2、开户名称:(略)
3、开户银行:(略)
4、账 号:(略)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