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高压增容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略)高压增容项目
工程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施工单位:(略)
签订日期: (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略)
承包人(全称) :(略)(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略)高压增容项目
工程地点:(略)
工程内容:1、本工程为(略)(高压增容)10kv配电专变工程,位于(略),计量方式为高供高计。2、在皇镇线下支线035#杆安装真空断路器1台,下电缆穿管地埋敷设接入配电间3、本次拆除原始皇镇线洋下支线035#至037杆段线路:拆除YB-190-12电杆1基,YB190-15电杆2基,拆除LGJ-35的10kv导线320米,拆除拉线2套,拆除200kv配变1台。4、本工程主要包含高压电缆YJV22-10-3*70-45m,户外热缩电缆头与YJV22-10-3*70配套3套,高压柜HXGN15型共3台,低压柜GGD2型共4台,干式变压器SC(B)10-630KVA,带不锈钢外壳,配风冷、温控系统1台,新上真空断落器ZW58-12/630,电流互感器200/5,带隔离刀闸1台,新上避雷器H5WS 17/50TL共1组,新上跌落保险PRWG1 12/200AF共1组,新上智能故障显示器(二合一)1组及杆上配变金具。请用户自行至供电公司办理总表计量并交纳费用 。
批准文号:(略)
资金来源:(略)
二、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略)
三、合同工期
拟开工日期:2019年 11月 18 日 拟竣工日期:2020年01月16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0 天,具体日期(略)。
四、工程总价款
1、本项目的合同总价款为(大包干):叁拾玖万肆仟捌佰元整(¥(略).0元)。
2、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和清单内容完成全部工程,保证满足需要、通电并经甲方验收通过。
第二条 双方(略)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办理土地征用(略),协调与当地乡(略),使施工(略),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略),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略),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或另有约定的除外);
(4)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5)组织承包(略)
(6)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7)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8)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督促乙(略) ;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施工管理:在施工现(略),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略)的岗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一经发现上述人员未到岗,甲方有权停止施工,所延误的工期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安全文明施工: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3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要有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护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略),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3)工程进度:及时按照有关合同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报送甲方工程师确认。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加快工程施工进度,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或合同约定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不得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
(4)工程(略):及时做好工程计量资料及隐蔽工程记录资料,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略)加。如承包人拒不参加计量核查,计量结果有效,可作为工程(略)。对承包人超出(略),不予计量。
(5)合同管理:不得私自转包或分包工程,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否则所(略),甲方并有权据此解除此合同。
(6)质量要求:接受甲方监督,确保工程质量,不偷工减料,严格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7)(略)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8)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9)做好施工场地地(略)(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10)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有关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1)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工程质量
一、现场质量管理:
甲方派驻的现场监管人员
姓名: (略)
姓名: (略)
职权:代表甲方具体履(略),负责协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关系,隐蔽工程验收,工程量的确认,以及(略),负责协调与设计单位的联系,技术文件资料的发放等事宜。
二、(略)
工程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略)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如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三、材料质量要求
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材料及相关资料须报监理和业主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属不合格的材料须在48小时内由承包人负责清出场并承担相应费用。
(1)乙方(略),应按照合同约定、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或检验合格报告,对材(略)。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抽检材料、特(略),检验或试(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且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乙方需要使(略),应经甲方(略),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以财政、审计、重点办和业主议定。
四、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略)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略),工程师可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略),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甲方的检查(略),不得故意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4)因甲方指令失误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且工期根据实际予以顺延。
五、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略),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略),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略),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六、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略),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略),工期不予顺延。
七、质量事故处理:
如乙方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质量、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略),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四条 工程计价原则及结算方式
一、本合同为(略),不调价。
二、如验收时发现未按设计图纸和清单内容施工,据实调减。
三、如有设计和清单漏项增加,在不可预见费中已经考虑,不调增。
第五条 工程变更(略)
本合同为大包干合同,不变更。
第六条 竣工验收及结算要求
一、竣工验收:工程满足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可以申请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乙方向监理单位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单位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略)理单位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乙方在竣工验收前乙方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乙方应在完成监理单位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监理单位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提交甲方,甲方应在收到经监理单位审核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28天内审批完毕,并在县住建局主管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下组织监理单位、乙方、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
二、结算资料: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乙方须向甲方根据《**工程项目预结算评审资料管理办法》(攸财发[(略)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原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招投标书、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竣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隐蔽工程记录签证资料等)等相关资料。逾期不报送结算资料或资料报送不完整的,一律停止工程拨款,延误结算评审时间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工程付款方式
一、付款方式:
(1)按形象进度采用“721”拨款方式,即项目(略),拨齐项目合同价的70%,项目交付使用后一年内拨付项目总造价的20%,使用一年后付(略)。
(2)质保金在工程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届满后拨付,从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时起算;缺陷责任期按相关文件执行。
(3)付款须按税(略)。
二、付款账号:(略)
账户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第八条 质量保修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非乙方原因引起的除外。
二、质量保修期及费用:(略)期规定履行质量保修承诺(保修期为1年)。在保修期内,如是乙方原因,则免费三包,如非乙方原因,则甲方承担相关费用。在保修期外,乙方承诺三包,费用由甲方承担。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略)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间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超过质保金数额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工程的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4)如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维修及超过保修期的维修,按相关文件规定按实计价,材料费按市场价调整。
第九条 违约(略)
一、甲方违约责任如下: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略)。
(2)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时间较长,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补偿人工、设备、材料等误工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做好工程前期的“三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及工程手续的办理、协调工程施工环境,由此造成工(略),乙方有权要求工期顺延。
二、乙方违约责任如下:
(1)因乙方责任无故停工超过7天且工程不能继续进行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关系,由乙方(略)。
(2)因乙方责任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根据双方认定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损失进行评估。
(3)乙方未经许可擅自变更的,工程量不予认可,延期工期不予顺延,诚信考核扣5分。
第十条 附则
一、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投标(略)
(3)相关批示、会议纪要及文件;
(4)技术标准和要求
(5)图纸;
(6)已标价工程量清(略)
(7)规范、标(略)。
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经鉴证方监签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本合同一式八份,发包人和鉴(略),承包人四份。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略)
(略)
(签字) 谢林春 (签字)王军君
鉴证方: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