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市第三污水(略)(第二次)(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乐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乐发改审批[****]11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乐发改审批[****]113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项目在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略)。
2. 项目(略)
2.1 建设地点:(略)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1座;细格栅及曝气沉沙池1座;AA0生化池1座;矩形沉淀池1座;高密度沉淀池1座;深床反硝化滤池1座;紫外线消毒渠、巴氏计量槽、出水仪表间1座;生物除臭站1座;机修仓库及加药间1栋;变配电室1间;门卫室1间;场内及进场砼道路(宽6米)646米;场内绿化****平方米。污水处理规模为2万立方米/天。出水水质由现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一级A标准,提高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略)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一个标段,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施工监理服务及其后的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限:(略)
____(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建发(****)473号)文取得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略),****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不少于1个投资规模不低于****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略)
3.4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录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略)com.cn/)"交易平台入口"通过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略)。
5. 投标(略)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12月11日 09时30分,地点为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山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乐山(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