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内加油站信息设备及综合布线等建设项目
项目
项目编号: (略) | 项目建立时间: (略):52:46 |
项目名称: 福建省内加油站信息设备及综合布线等建设项目 | |
项目地点: (略) | |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略) | |
建设项目规模: (略) | |
项目联系人姓名: 林旭 | 联系方式: (略) |
资金来源: (略) | |
出资比例: |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略) |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11/19 0:00:00 |
招标项目名称: 福建省内加油站信息设备及综合布线等建设项目 |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略) | |
招标人名称: 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 | 招标人代码: (略)MA345UPE92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代码: (略)Q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 |
监督部门名称: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略) 采用综合评估法 |
标段
标段 一:福建省内加油站信息设备及综合布线等建设项目
标段(包)编号: (略) | 标段(包)分类: 通信网络设备 |
标段(包)名称: 福建省内加油站信息设备及综合布线等建设项目 | |
标段(包)内容: (略)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
计划开工日期: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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