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园总体规划深化、竖向设计、设计总控及地块控规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中央公园总体规划深化、竖向设计、设计总控及地块控规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分包(标段):第1包**中央公园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财政编号:RWSC2019-4330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9年11月19日
第1包**中央公园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市**路217号 中标单价:3450元/公顷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中央公园总体规划深化、竖向设计、设计总控及地块控规第1包**中央公园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束伟,顾昊,刘风,孙强,杨华峰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路和紫云路** 联系人:仇隐 联系方式:138****2173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尹家伟 联系电话:0551-****3683、****3922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0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364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1-****3531【采购人为**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中央公园总体规划深化、竖向设计、设计总控及地块控规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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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