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文件内货款支付时间变更的补遗说明
关于招标文件内货款支付时间变更的补遗说明
发布日期:(略)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八条货款的支付时间,变更(略) 货款的支付时间:无预付款,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供货周期,每个供货周期结束后,甲乙双方于21(略),同时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于下月30日前支付当期结算款的80%,以此类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总结算额的1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货款按60%电汇和40%银行承兑汇票(半年期)或易信通(半年期)等非货币性资金的比例进行支付,且甲方不再承担相关贴息费用。若突(略),甲方可与乙方友(略),但乙方不能因为货款支付不及时停止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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