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
工程名称 | 高邮城南新区中心大道提档升级工程材料检测 | |||||||
建设单位 | (略) | |||||||
工程地点 | 高邮城南新区 | |||||||
工程 概况 | 项目规模 | 道路约1920米 | 合同估算价 | 50.0万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要求 | 210天 (同施工工期) | |||||
招标内 容范围 | 高邮城南新区中心大道提档升级工程道路、箱涵、智慧道路、雨污水管道等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建筑材料检测、建设工(略) | |||||||
投标登记方式 | 投标人自行在扬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登记 | |||||||
报名(略) | (略) | |||||||
投标人 资格 要求 | 企业资质类别 | 具有省住建厅(原省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并具备资质认定证书(计量(略))、并具备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具有市政工程备案类)。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且具备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资格,并经投标人任命。 | |||||||
其他要求 | 1、投标单位不在《2018年度扬州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2、投(略)。 | |||||||
资格审查 | 方式 |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评标。 | ||||||
合格条件 | 资格审查要求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略) (4)企业的资质类别、(略)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略)年10月(近3个月内)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7)投标保证(略)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发布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略)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扬州工程信息网(略)com招标公告栏附件 | |||||||
评标细则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
备注: 1、开标前各单位需完成CA认证和电子签章锁的扬州地区网上注册,并完善好单位数据库。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指南可http://(略)com/的“下载园地”的“扬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里下载。 2、各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日前完(略),否则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申报地点: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处(监理、检测企业) 联系电话:(略)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科研设计处(勘察、设计企业) 联系电话:(略)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略)至2019年11月25日; 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略)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略) 本工程开标时间:(略) 5、市外企业投标前须到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处完成备案手续。 6、其他要求及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7、企业需在工程所在地具备见证取样实验室条件,中标人须在中标后10日内取得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许可,否则视同放弃中标。 | ||||||||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电子邮箱:(略) | ||||||||
公告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