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北京新机场噪声影响区回迁安置项目全过程咨询及专项服务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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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北京新机场噪声影响区回迁安置项目全过程咨询及专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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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北京新机场噪声影响区回迁安置项目全过程咨询及专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安县北京新机场噪声影响区回迁安置项目全过程咨询及专项服务项目已由廊坊市人民政府、固安县人民政府、廊坊市行政审批局以 第1号、【2019】77、廊审批函【2019】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固安县城东侧,北至廊涿路、西至富达路、南至规划路、东至三江路。总建筑面积为(略).50平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略),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9:00至(略)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略)(不计利息)。 6. 投标(略)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2-11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固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固安县永定路118号106国道永定路西侧方城馨苑北)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固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固安县永定路118号106国道永定路西侧方城馨苑北)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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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固安县北京新机场噪声影响区回迁安置项目全过程咨询及专项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略) 工程地点:固安县城东侧,北至廊涿路、西至富达路、南至规划路、东至三江路。总建筑面积为(略).50平方米 变更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中: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固安县北京新机场噪声影响区回迁安置项目全过程咨询及专项服务项目已由廊坊市人民政府、固安县人民政府、廊坊市行政审批局以第1号、【2019】77、廊审批函【2019】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现变更为:本招标项目固安县北京新机场噪声影响区回迁安置项目全过程咨询及专项服务项目已由廊坊市人民政府、固安县人民政府、廊坊市行政审批局以第1号、【2019】77、廊审批函【2019】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及专项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删除原招标公告中以下内容: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否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