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控烟宣传活动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财政局关于2018-2019****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公明街道社会事务办购买控烟宣传活动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公司进行征集筛选,分别是:******公司、****、**市****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公司情况综合评比,根据符合采购需求、服务及机构专业水平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公司。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 |
项目成交金额:74396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根据《**区公明街道社会事务办购买控烟宣传活动服务项目需求书》,按时按量完成所有服务项目。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地址:**区公明街道别墅路9号 联系人:汤小姐 联系电话:****6530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19年11月20日 |
备注: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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