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略)
所在地:(略)
债权总额:(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持有对该债务企业的债权2笔,债权总额合计人民币(略),其中收购贷款本金48,000,000.00元,收购利息2,395,793.91元,收购其他权利336,781.00元,孳生利息7,506,360.00元(收购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年10月31日,孳生利息自****年11月1日计算至****年10月20日,之后利息、罚息等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计算)。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企业概况
(略)成立****年3月18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略)卧龙中路20号,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该公司企业年度报告中,该公司股东丛滋岗于****年9月18日、****年12月18日、****年12月31日分别实缴出资****万元、****万元、****万元;该公司股东李金生于****年9月18日实缴出资6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丛国建,经营范围:水产品、冷鲜肉初级加工;水产品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鲜水产品、冷冻水产品、冷鲜肉、五金交电、汽车配件、钢材、水泥、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建材、家俱批发、零售;自有房屋租赁;会议服务,展览展示,自有场地租赁;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经现场调查,已停止经营。
抵押资产情况
主债务人名下位于(略)通世南路33号内1号的工业房产、土地使用权,均已轮候查封。
抵押房产证号:烟房权证芝字第(略)号,****.88㎡,他项权证号为烟房他证芝字第(略)号。
抵押土地使用权证号:烟国用((略)****㎡,他项权证号为烟芝他项((略)第一顺位抵押。
保证人情况
1、丛滋岗,男,汉族,****年9月2日出生,住芝罘区幸港街26号内11号。
2、许彤,男,****年4月28日出生,汉族,通讯地址(略)青年路30-19-1号。
3、烟台泰裕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略)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季家工业园,法定代表人许彤,注册资本300万美元。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烟台泰裕化工有限公司实缴222万美元,新加坡永增源私人有限公司实缴78万元。经营范围为:加工不含出口许可证管理的水产品、果蔬制品及肉禽制品,并销售上述公司自产产品;厂房租赁,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在营(开业)企业。经现场调查,已停止经营。
诉讼执行情况
农行于****年6月9日向(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财产保全查封了本债权抵押物。诉讼过程中变更原告为我公司。
(****)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安德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我公司贷款本金(略)元和利息(略)元,复利****.09元(利息、复利暂计算至****年3月22日),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丛滋岗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正在执行程序,案号(****)鲁****执字第****号。
(略)元(利息、复利暂计算至(略),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丛滋岗、烟台泰裕食品有限公司、许彤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正在执行程序,案号((略)531号。
处置方式
债务减免、拍卖、要约邀请竞价、交易所挂牌或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
具有完(略)(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略)
有效期限:(略)
交易条件:(略)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略)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略)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王宏磊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