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略)万元。
二、采购标的(略)
1.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采购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略):
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满足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略):
采购人指定时间和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满足(略),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8. 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售后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验收标(略)。
9.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19年11月21日起,至2019年11月2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11-2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略)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