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雨城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年第3批零散国有资产招租 |
雅安市雨城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年第3批零散国有资产招租 | ||||||||
DSCQ****de(略) | 首次挂牌公告期:5个工作日 | |||||||
(略) | 挂牌截止日期:(略) | |||||||
否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
(略)平方米;标的19人民路185号1-2层面积约448平方米;属国有资产。出租标的以实际看样为准。本次出租标的均位于雅安市雨城区,交通便利,周边人流量大。 (二)租金不含水费、电费、气费、税费等。 (三)出租形式:(略) (四)出租底价确定依据:(略) (五)出租标的租金挂牌底价:(略) (六)免租期:(略) (七)租赁期限:(略) (八)租赁标的现状:标的1、4、5、6、7、9、10、11、14、15、16、17为(略) (九)出租业态:(略) 二、风险提示: (一)如意向承租户已成功拍得上述资产任意一处,原租赁户未按法(略),由出租方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清场后才移交承租方,租赁期限以(略)。 (二)该资产具体现状(略)。 (三)该处资产若不通水、电、天然气等,需承租方自行出资申请开通。 (四)承租方承租资产后,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所经营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办理经营所要求的证照后合法经营。(资产包模式的,详见“(略)) (五)出租标的属国有资产,尚未办理权属证。 (六)意向(略),需与现使用出租标的承租户协商装修和办公家具的补偿事宜。报名即(略),成交后不(略)。 (七)凡出租标的位于学校周边地段的均不允许从事餐饮店、烧烤摊、纸火铺等影响学校教学及形象的经营活动。承租户(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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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鼎证房地(略) | ||||||||||||||||||||||||||||||||||||||||||||||||||||||||||
****-(略) | ||||||||||||||||||||||||||||||||||||||||||||||||||||||||||
雅安市雨城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 ||||||||||||||||||||||||||||||||||||||||||||||||||||||||||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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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资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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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 | ||||||||||||||||||||||||||||||||||||||||||||||||||||||||||
3年 | ||||||||||||||||||||||||||||||||||||||||||||||||||||||||||
一、意向(略),应当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细划标准》(西南联交【****】19号)招租类支付(略)。 二、本次招租首期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三、租赁双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四、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 | ||||||||||||||||||||||||||||||||||||||||||||||||||||||||||
一、意向承租方需承诺,装修具有健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预案;发现不明物体,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保护现场,(略)如涉及居民小区和学校,应合(略),严禁中午和夜间进行建筑作业,白天也应该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期固体废物应该及时处理。?? 二、意向承租方需承诺,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略)行负责。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投入的装修设施等,除可移动的设备外,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搬走,上述装修或设施等所有权归属出租方所有,除另有约定外,承租方已投入的装修及设施设备费用等出租方不再给予任何补偿,如承租方违反本条约定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原状恢复或向出租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三、意向承租方应承诺,租赁用途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按照规定用途进行使用,若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 四、意向承租方应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标的物用途或将承租标的物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人。 五、意向承租方应承诺,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六、意向承租方应承诺,承租后按年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缴纳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 七、意向承租方承诺在竞租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责任情况下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给承租方。 | ||||||||||||||||||||||||||||||||||||||||||||||||||||||||||
一、意向承租方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报名时缴纳出租标的交易保证金。截止日期为公告到期日当日17:(略)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略) | ||||||||||||||||||||||||||||||||||||||||||||||||||||||||||
一、承租(略),支付首年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且承租方支付完首年度租金和履约保证(略) 二、该标(略),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不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赔偿。 三、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标的维修维护责任出租方不再负责,所有维护改造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赁标的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四、本次出(略),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略)。 五、有关租赁标的租赁期间的相关税费,除由国家税务、房产管理部门依法收取的房屋租赁税费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负责承担外,其余所有税费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六、若竞租成功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诺书》。 七、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服务费细化标准》(西南联交〔****〕19号)中资产招(略)。 八、标的14张家山路34号原承租户合同(略)期,新承租户合同签订起始日期为(略)标的19:人民路185号1—2层现有两个办公室雨城区地方编志办正在使用(面积约60平方),期限约一年半退回我公司,承租方报名前请慎重考虑此因素,承租方报名前请与本公司先联系确认再报名。 九、凡出租标的位于学(略)名前请与本公司先联系确认再报名。 十、其他(略)。 | ||||||||||||||||||||||||||||||||||||||||||||||||||||||||||
详见(略) | ||||||||||||||||||||||||||||||||||||||||||||||||||||||||||
****-11-27 17:(略) | ||||||||||||||||||||||||||||||||||||||||||||||||||||||||||
交纳资(略)。不支持现金交纳。 |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中信(略) | ||||||||||||||||||||||||||||||||||||||||||||||||||||||||||
(略) | ||||||||||||||||||||||||||||||||||||||||||||||||||||||||||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 ||||||||||||||||||||||||||||||||||||||||||||||||||||||||||
一、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略)。其他意向投资方(略)。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略),并在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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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略) |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略),直到征(略) | ||||||||||||||||||||||||||||||||||||||||||||||||||||||||||
按挂牌价与受让(略) | ||||||||||||||||||||||||||||||||||||||||||||||||||||||||||
网络报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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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思岑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略) |
李婷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略) |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略)。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第四产权((略)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略) 第五条意向(略),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略)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略)。 第七条意向(略),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略)。 第八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略))。意向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提示正确填写识别码。若因意向方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非本人账户划转保证金的,意向方应当提供本所认可的代付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略),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略),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略)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3(略) 第十六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所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略)。 第十七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略)的相关规定(略)。 第十八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略)。 第十九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略))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略)。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略)。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略)验(略)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略) 因经济、市(略),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略),西南联交所仅(略),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略)。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略),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略)。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略)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略)。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略),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略),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略)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略),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略)、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略),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略)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